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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治常規

盈證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致力維持高水平的企業管治。董事會認為增加公眾問責性及企業管治有利於本集團穩健增長、提高顧客及供應商的信心,以及保障本集團股東的利益。於本公司上市後,本公司已採納創業板上市規則附錄15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作為其自身之守則,由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四日(「上市日期」)起生效,並於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遵守企業管治守則,惟下列偏離事項除外。董事會持續監察及審閱企業管治原則及常規以確保合規。

主席及行政總裁

企業管治守則條文第C.2.1條規定,主席與行政總裁的角色應予區分且不應由同一人士擔任。汪先生於2024年5月13日獲委任為主席兼行政總裁。鑑於本集團規模並
不龐大以及本公司及本集團目前業務運作及管理穩定,董事會有理由認為目前之架構能夠促使有效履行該兩個職位之職責。然而,展望未來,如情況有此必要,董事
會將不時檢討是否需要將主席與行政總裁之角色分開。

董事之證券交易

本公司就董事進行證券交易採納條款不遜於創業板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所載交易規定準則之操守守則(「標準守則」)。經向全體董事進行具體查詢後,本公司並不知悉於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曾就證券交易違反標準守則。

董事會

組成

董事會目前由8名董事組成,包括4名執行董事、1名非執行董事及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

執行董事

汪一成先生 (主席兼行政總裁)
阮美玲女士
張與珊女士
楊川先生

非執行董事

阮國偉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王青雲先生
李冬先女士
何芷琪女士

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

王青雲先生 (主席)
李冬先女士
何芷琪女士

提名委員會

王青雲先生 (主席)
汪一成先生
李冬先女士
何芷琪女士

薪酬委員會

王青雲先生 (主席)
汪一成先生
李冬先女士
何芷琪女士

所有董事已投放足夠時間及精力於本集團事務。各執行董事具備之經驗、知識及執行能力,足以勝任有關職位,並有效和高效履行職務。